就多年来进行的
婚外情调查案例进行总结,并阐述抓奸在实际运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想法,而最近看到了: 法学博士张晓茹副教授在接受新浪女性栏目采访中,提醒广大女性朋友“
捉奸并不意味着能拿到离婚赔偿”。于是写下自己对
婚外情调查取证过程中抓奸的理解。
作为私家侦探行业中人,我对此深有同感。并且也会在实际操作中一再提醒委托人,如果只是想要尽快离婚捉奸取证是比较直接的方法。但如果是想得到婚姻损害赔偿,那么用捉奸取证的方法来证明婚姻损害的可行性不高,而且婚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金额也很有限。
外遇调查与捉奸取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前我在文章中提到,委托私家侦探调查公司对配偶做婚姻外遇调查的客户,特别是初次来咨询或要求调查的,约有三分之二的客户是为了挽回婚姻保护家庭。
今天要探讨的是捉奸取证,依据我们公司所接待要求对自己配偶捉奸取证的客户人群分析结果统计,真正想要通过私家侦探捉奸取证来获得婚姻损害赔偿的客户数量很少,所占比例还不到10%。事实上,我们也会在咨询洽谈时,向客户说明 “通奸”与“同居”的区分,“捉奸”与“赔偿”的不同。当然也不排除有新入行的私家侦探公司,不懂装懂或自觉不自觉地用婚姻赔偿来误导客户。这种做法的后果,往往就象是美国攻打伊拉克,会将自己陷进去出不来。
委托私家侦探外遇调查捉奸取证的绝大部分是女性,其中最多的只是为了能取得配偶对婚姻不忠的证据,以求能尽快离婚走出痛苦婚姻的泥潭。这样的人所占比例接近70%,而各人的具体家庭状况外遇情况也互不相同。
老公在外已有情人,或是包养二奶,甚至有的是家外有家并且已经生儿育女。国人婚姻传统观念的多妻情结,使得多数男人往往更喜欢或愿意陶醉于,“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迷离境界,或是流连往返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
有的男人会长期与情人居住在外,对家庭妻子小孩完全不管不问。有的男人会妻子情人两头不误,就如古老走婚形式般的两头奔走居住。有的男人有了外遇并且也愿意离婚,但考虑到财产分割小孩扶养等具体问题,就是不愿自己提出离婚,非要拖着妻子让她首先提出离婚。有的男人明明已有外遇或在包养情人,却因为不想离婚而死活不承认。
有的女性与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各种迹象表明老公已经有了外遇,而公公婆婆就是不愿意相信这一事实,甚至还责怪儿媳对老公不好。有的女人因为老公有了外遇,夫妻之间三天两头吵闹不休。甚至我们还见过直接与妻子提出,要将外面的女人带回家做二房的荒唐事。
身处这样恶劣婚姻环境的女性,痛苦程度也就可想而知。我们接待过的客户中,甚至有人想要离婚十几年都没离成,又没有足够的勇气和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私家侦探外遇调查捉奸取证,对这样的婚姻受害方帮助是最大的。夫妻一方如有足够事实能够证明配偶对婚姻不忠的事实,那么协议离婚或是起诉离婚通常也就会比较顺利。
当然委托私家侦探捉奸取证,并不全是为了尽快离婚走出痛苦婚姻。有的纯粹就是为了,直接赶走老公身边的情人。有的则是为了给公公婆婆一点证据,让他们出面来约束自己的老公。有的是为了给老公一点教训,好让他痛改前非。有的简单到就是为了心理渲泄,出一口恶气自我解压。有的则是为了拿到丈夫的外遇证据,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有的是本来身处弱势,只是为了讨回公平,赢得家中的话语权。
有的是为了离婚时,争取到小孩的扶养权。有的是小孩还小不懂是非,留下证据方便以后向小孩解释父母离婚的原因。有的则是为了双方离婚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能够享有房产归属的优先权。也有的是自己有了外遇,要取得配偶外遇证据尽早离婚,好与情人长相厮守。
客户只有在清晰了自己真正对婚姻调查的需求后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而不是花钱花到最后了,却发现事与愿违,这是及不可取的,同时客户在委托私人侦探等私人调查机构时应对整个事件进行一个总体的把握,同时判断对方公司的法律基础,如果只是在一味的答应客户的要求,这是一种极端的做法。
如果客户在婚姻方面有相关的问题建议直接致电:136-8886-4567